推行航海类专业免费教育
如何吸引我省青年投靠从事航运业?省政协调研组建议,应增加对海员教育专项投入经费,可对我省高校推行航海类全日制教育免费政策,鼓励青年学生特别是粤东、粤西和粤北山区的青年学生报考航海类专业。
根据初步测算,若我省从明年起实施该政策,受惠人员约2700人,财政支出约2500万元,扣除目前已按50%的现行政策财政支出约800万元,需新增财政支出1700万元。
调研组认为,若广东实行该政策,不但可缓解我省航海类院校招生难、海员短缺与结构失衡问题,而且可以作为广东扶贫的一种手段,通过智力扶贫,为我省山区群众脱贫解困提供有益的帮助。
除了经费支持之外,调研组建议,我省应以现有的广州航海学院为基础,组建广州海事大学,以期在全国形成北有大连海事大学、东有上海海事大学、南有广州海事大学“三足鼎立”的航海教育大格局,在适应广州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同时,为广东高层次海员队伍建设提供智力和科研支撑。
对海员收入实行财政补贴
在国际上,不少航运强国都对海员收入实行减免税政策。比如,英国、新加坡和菲律宾等国家对海员采取免税政策,日本、瑞典等国家则对海员采取补贴免税、税收抵免和其他补贴政策等。省政协调研组认为,广东可以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结合广东自贸区建设,借鉴国外一些航海国家的做法。首先在广东自贸区框架内,对海员收入制定全额财政补贴政策:制定和实施在自贸区内的船公司和海员外派公司所属海员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政策,可先征后补或通过政策奖励返回,对海员个人所得税实行财政全额补贴。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对海员个人所得税实行高端人才的奖励办法,用财政补贴所得税扣除部分的全部或一定比例。
调研组认为,在国家对海员个税政策没有调整的情况下,若广东能出台这两项政策,将极大地吸引国内更多的船公司、海员外派公司及海员人才中心迁移到南沙自贸区,形成国际航运中心人才高地和产业聚集区。
此外,调研组建议,广东应多渠道呼吁国家出台海员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参照国外发达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惯例,对我国海员在海上(水上)工作超过180天/年的收入采取全部免除个人所得税政策;按照海员等级分类,降低海员个税税率;把海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目前的4800元提高到12000元以上,通过全面提供税收优惠,鼓励海员职业发展,为国家储备战略性资源。
建立国际海员人才中心
在自身人才资源相对不足的现状下,广东如何汇聚国际海(船)员人才资源?对此,调研组建议,我省可尝试建立广东海员考试评估基地和国际海员人才中心。采取省部共建的方式,由我省提供土地和资金,中央有关部门提供设施设备及人员技术,在南沙建设世界一流的海员考试评估基地,以立足华南、覆盖东南亚,为海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标准统一的国际化评估考试场所,提高海员的培训质量,提升广东航运业国际竞争力。同时在自贸区框架下,在南沙建立国际海员人才中心,让中国船员更加便利地走出国门、迈向世界,同时把全世界的海员吸引过来,形成资源互补和资源配置点。
在后续配套上,不少政协委员建议,应将高级海员列入当地高端人才名录。根据目前大城市的积分入户要求,把高级海员作为第一类战略性高端人才列入第一层次中,为他们就地入户、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提供政策支持,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并在南沙组建国际航运仲裁委,引进世界一流的航运仲裁人才,为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配套优质的法律服务。
“高级海员在不少发达国家被作为战略性核心资源来培养保护。”许多委员认为,我省也应在海员适任培训和高级复合航运人才培养上给予补贴,参考《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技师、技工的补贴标准,对普通海员的适任培训和特殊培训给予3000元/人次的政府补贴,并减免相关手续费,以促进海员不断提升职业技能与专业素养。